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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自考知识点:知识产权法3
2017-12-08 21:48 自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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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自考知识点:知识产权法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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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中国著作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

1910年清政府颁布的《大清著作权律》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。

1986年《民通》明确规定保护公民与法人的著作权。

1990年9月7日《著作权法》通过,91年6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,2001年10月27日修订实施。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系统规定著作权事宜的基本法律。

2001年,著作权修正案获得通过,涉及:

1、国民待遇原则的适用问题。2、保护客体的增加及表述方式的调整。

3、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。4、进一步细化了著作权人的财产权。

5、修改对著作权的权利限制。6、完善邻接权制度。

7、明确著作权转让方式。8、增加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,加大著作权的保护力度。

9、确立了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方式。

四、中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:

《著》1条规定了立法宗旨与基本原则“为保护文学,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的著作权,以及与著作权相关的权益,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,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与传播,促进社会评论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,根据宪法制定本法”。

1、保护作者权益原则。以作者权益为著作权法保护的核心,系统规定了著作权的归属、内容及其侵权责任。

2、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。明确规定出版者、表演者、录音录像制作者、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,鼓励优秀作品的使用和传播。

3、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。以协调两者利益为立法宗旨,在保护作者权益的基础上又规定了合理使用、法定许可使用、强制许可使用等制度,对该权利作了一定的限制。

4、与国际著作权发展趋势保持一致的原则。我国参加了国际公约,在著作权立法中接受和遵循国际社会公认的准则,并颁布了实施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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